plum 发表于 2024-1-25 09:30:19

人不畏天必自毙

  楼中老友认识一位非著名律师朋友,此人一贯自视甚高,目中无人鼻孔朝天,每每自诩为多金多才的上流人士。老友说这位上流人士干出来的事儿可真是不敢恭维,没下限无节操,要多下流有多下流。
  有一次,律师朋友开车带着三个哥们出去郊游,窥人品知车风,律师朋友一路上都风驰电掣开得很豪,大有一股人挡撞人,神挡撞神的气势。突然高速路上蹿出一只野鸡,一摇一摆地走到了公路中间。
  其实律师朋友只要轻轻打一下方向盘就可以避过那只鸡,可他却朝着野鸡的方向狂踩了一脚油门,车上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呢,野鸡就被高速驶过的车辆撞飞出九霄云外了。
  搭车的朋友埋怨律师太残忍,律师一脸无所谓地说:“这畜生自个儿找死,能怪我吗?再说了,我这是度它早入轮回,说不定下辈子还能做人呢。它啊,该谢我才对。”大家知道他一向如此,都不言语了。
  又往前开了不到十公里,车子突然熄火了,律师捣鼓了大半天,死活就是打不着车。无奈之下,只好打电话叫来了道路救援。救援人员开着拖车刚到现场,邪门的事情发生了,律师的车子又能发动了,一切如常,故障全消。
  最后律师只能一头雾水牢骚满腹地照付了工人道路救援的钱。这时候车上有个朋友小声嘀咕了一句,别是刚才轧死那只鸡在作怪吧?律师闻言立刻火冒三丈地说:“我还就不信它一个死了的畜生能够兴风作浪,看你们一个个神经兮兮的样子,全是怂包!”
  后来又有一次,老友刚好委托这位律师朋友帮忙处理一些法务问题,两个人在律师办公室里谈妥了事情出来,在大厦背阴的角落里发现一只蜷缩着的流浪小狗。老友心中不忍,上前查看抚摸,律师却在一旁飞起一脚,将小狗踹得接连翻滚了好几下,撒开腿一瘸一拐跑走了。
  老友有些动气地问他:“这些是干什么!?不喜欢可以,何苦去伤害它们?”律师做作地掸掸裤腿儿,大喇喇地说:“哪儿来的狗东西,回头拉得满地狗屎,谁踩上谁倒霉。我这也是“我为人人”,你说是不是?”
  老友气得一时语塞。中午两人一起吃了顿便饭,席间老友心中不爽,自然胃口不佳,也没怎么讲话,气氛一度尴尬到爆。
  从餐厅出来需要下很长一段台阶,律师走在前头,老友随后几步远。他眼睁睁看着律师走着走着身子突然向前一挺,就仿佛有人从后面踹了他一脚似的,继而向前扑倒,滚落台阶。
  那一摔让律师浑身多处软组织挫伤,还险些破了相。老友说他摔倒前那一挺实在诡异,自己在后面看得清清楚楚,不过鉴于律师刚愎张狂的做派,他也懒得再去提醒他啦。
  老友说如今他已经很久没联系律师了,三观不同,不必强融,这种人行为无度不知敬畏,迟早要招来祸殃吃大苦头。果不其然,上个月听另一个朋友讲了律师最近一次遭遇,还真有些毛骨悚然,不寒而栗了。
  话说上个月律师接了一件意外伤害的案子,一家私营幼儿园因为管理疏忽大意,导致一名三岁男童被遗忘在校车上长达五个小时,最终因为高温缺氧不治身亡。
  律师收了幼儿园方面的高额贿赂,采纳引用各种伪证在法庭上信口雌黄,各种找借口带节奏,用尽下三滥手段替幼儿园脱责。
  在终审开庭前夕的一个晚上,律师跟一帮狐朋狗友吃喝到深夜,酩酊大醉步履蹒跚地回到他住的公寓。律师住十八层,他踉踉跄跄地上了电梯,按下“18”,电梯关门上行。突然电梯剧烈地摇晃了一下,紧接着轿厢内的大灯突然灭了,顿时一片漆黑,伸手不见五指。
  律师瞬间吓出一身冷汗,酒也醒了一大半。他隐隐约约感觉到电梯轿厢里并不止他一个人,还有一个小小的影子在绕着他转圈儿飞跑,看身量应该是个小孩子。小孩一边跑一边奋力拍击轿厢四壁和电梯的铁门,黑暗里“砰砰砰”的声音一阵紧似一阵,听起来特别瘆得慌。
  律师两腿一软,趴在地上磕头如捣蒜,嘴里念念有词地说着:“小祖宗饶命哎~小祖宗饶命,我知道错了,我错了!这案子我不接了成么,我让他们换律师,饶命啊~饶命啊~”
  也不知就这样念叨了多久,又是突然一下,轿厢内恢复照明,电梯也开始正常上行了。惊魂未定的律师战战兢兢地爬起来四下一寻么,赫然发现轿厢四壁和电梯大门上密密麻麻布满了手印,从手印大小来看,绝对是小孩子留下来的…………
  律师第二天早晨就请辞幼儿园意外伤害的案子了,估计也没少退给人家钱。经了这一次,律师变得低调老实多了,朋友们再聚会时,他的气焰明显有所收敛,虽然还是带着一股子浓浓的迷之优越感,但说话做事却明显规矩谨慎多了,再不敢冒冒失失瞎嘚瑟啦。
  要我说这律师就是欠收拾教训,不让他切身感知领教一番举头三尺有神明的厉害,他便永远不知敬畏为何物。
  我们人类作为统领全局的高级动已经何其愚惘狂妄了,无论对待同类中的弱者,还是下三道的众生,只知一味地欺凌求索,不思些许慈悲悯怜,长此以往,必然加速末法时代的共业恶果降临现前,灭顶之灾到来之时,任你位高权重锦衣玉食,亦将沦为草芥,无处可逃。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人不畏天必自毙